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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报告——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栏目介绍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2)信用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3)个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指个人开立结算账户的数量、开户银行等;
  (4)个人非银行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5)特殊交易信息;
  (6)特别记录;
  (7)查询记录。
信用报告中“查询时间”和“报告时间”的区别
  信用报告中显示的“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者提 出查询请求的时间;“报告时间”是指生成个人信用报告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两者间隔时间非常短,通常在5 秒以内。一般来说,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应当是截至“报告时间”时,个人数据库中所拥有的关于被查询人的所有的最新信息。
如:报告编号:20067031600000052583999 查询时间:2007-03-16 16:14:20 报告时间:2007-03-16 16:16:21。
个人身份信息来源介绍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同类信息中最新的一条,但仍可能与您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因是您在最近一次把信息留给银行后,个人情况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到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身份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已与公安信息核实”介绍
  信用报告中“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是指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已与公安部居民身份信息数据库进行过核实。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与公安部居民身份核查系统已经联网,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对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个人身份系统进行核对查实。如果核查实现,则会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信息栏目上方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核查结果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及个人照片。
  (2)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
  (3)身份证号码相符,姓名不符,即公安部数据库中查到的此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另一个姓名。
  (4)找不到该身份证号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尚未收入公安部数据库中,另一种情况是身份证是假的。
  (5)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核查未实现,则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未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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